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進一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決定在全縣區域內禁放限放煙花爆竹。通告如下:
一、禁放時間
通告之日起,至2022年2月25日。
二、禁放區域
禁放期間,賀蘭縣城、習崗鎮轄區及賀蘭工業園區暖泉片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、燃放煙花爆竹,其他鄉鎮(場)在指定地點燃放。如遇到輕度污染及以上(含中度、重度污染)污染天氣,全縣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
三、相關要求
(一)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、地點燃放煙花爆竹,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,處500元以下的罰款;構成擾亂社會秩序行為的,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。
(二)非法生產、經營、運輸煙花爆竹,依法給予行政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(三)未經公安機關、生態環境部門許可,任何組織和自然人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動。
四、其他時間段
倡導所有居(村)民和單位,在節慶、慶典活動中不放煙花爆竹或采取電子鞭炮等方式,弘揚平安、祥和的傳統,共同營造良好的節日氛圍。
五、其他事項
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鼓勵居(村)民舉報非法燃放或銷售煙花爆竹行為,舉報熱線:110、12345。
賀蘭縣人民政府 ??????
2022年1月4日????? ?
(此件公開發布)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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